甘肃省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关于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06-02 00:00:00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关于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42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甘肃考区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对象
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按比例抽查复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时间及方式
核查时间:6月2日—6月11日。
资料提交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核查资料。
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116号省消防救援总队307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核查咨询电话:0931—5150184。
三、需提供的核查材料
(一)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三)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四)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版详见附件2,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需分别提供相关证明);
(五)“免一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复印件1份;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因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电话无法联系等造成资格核查受影响的,由考生自负责任。
(三)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本人签名并捺手印;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合格人员考后核查名单
2.从事消防安全技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板)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6月2日